遴选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4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服务机构 通告[2025]22号

时间:2025-05-13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做好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4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我厅拟遴选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绩效评价服务承担单位。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4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承担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4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实施方案、收集汇总绩效评价材料、审核绩效评价材料、现场核查、组织专家组开展论证答辩、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等。重要事项需延伸至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二)通过与国内、省内政府投资基金的横向比较,对省产业发展基金框架结构、管理体制、绩效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三)结合国家和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等,协助甲方修订完善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做好以前年度绩效评价或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工作。

  (五)甲方要求的其他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

  三、承接单位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报价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 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详见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已按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四、遴选方式

  我厅已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遴选,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自愿报名。报名供应商需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参与遴选(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遴选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遴选时间:2025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三)遴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务与审计处),电话:020-83133270,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20-8354030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3日